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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珲春市区街道地图 ===
=== 珲春市资讯概况 ===
工业概况:近年来,珲春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能源水电、林产品加工、服装纺织和信息电子”四大支柱产业。目前,珲春已形成了较完备的工业体系。现有能源水电、木制品加工、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医药保健、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农副海产品和一般加工业九大工业产业。其中,能源水电、木制品加工、纺织服装和信息电子四大行业发展迅速、推动作用显著,支撑了全市工业的半壁江山。工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上升,近年来工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基本上在50%左右,2007年珲春市工业上缴税金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70%左右。特别是四大支柱产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成为推动珲春市工业化进程的主要动力。以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为龙头,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区内现有韩、日等国内外企业257家。韩国特来株式会社、日本小岛衣料株式会社、紫金矿业集团公司、中国宝利通信公司、深圳深林王木业公司等一批重点企业健康发展。珲春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已获国家批准,珲春矿业集团新改扩建完成后,将由年产原煤120万吨达到年产原煤450万吨。合作区累计投资32亿多元,完成了5平方公里起步区的供水、供电、通讯、供热、道路等“八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了标准工业厂房、保税仓库、边贸市场、酒店、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改善了合作区投资硬环境,为迎接图们江区域新一轮开发热潮的到来打下了坚实基础。
历史沿革:建置沿革:据《明史》记载,原称“浑蠢”,其语源于女真语,即“边陬”“近边”之意。“珲春”为“浑蠢”的转音。明代称此地为“珲春卫”,一向被视为边寨重地。此地早在周秦为肃慎地,汉、晋为挹娄,北魏时期属勿吉地,隋至唐初为拂捏靺鞨之南境,白山部之东境,后属渤海南京南海府,江为博罗满达勒部。金代为完颜部肇基王业之地,后属上京海兰路,元属开元路,明代于此地设置珲春卫,明末为满族舒穆禄氏所据。清顺治十年(1653年)此地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统辖地,1714年(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设珲春协领,这是有资料可查的珲春地名第一次在官方出现。珲春协领下设卡伦(哨所)15处,隶属于宁古塔副都统。次年始建协领衙门于浑蠢水(即珲春河)之北,并开始建城。雍正七年(1729年)隶属宁古塔副都统,同治九年(1870年)属吉林将军,光绪七年(1881年)撤销协领,改设珲春副都统,延吉全境归珲春副都统管辖,光绪十五年(1889年)改为珲春府,光绪二十八年(19O2年)兼署延吉厅理事同知。宣统元年(1909年)改珲春副都统为东南路兵备道,移驻延吉。宣统二年(1910年)设置珲春厅,隶属东南路道。民国二年(1913年)三月改珲春厅为珲春县,三年(1914年)六月民国政府重更道制,东南路道改为延吉道,珲春县为延吉道所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珲春县直隶吉林省,为二等县。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改东北为九省,珲春县为松江省所辖,1949年划归吉林省所辖。关于“珲春”之名,最早在《金史》中有“浑蠢”名,后来在《明史》中也出现了“浑蠢”一名,并说明“浑蠢”来自女真语,也就是后来的满语。在此后的诸多史料中“浑蠢”还写作“浑淖浑”、“温车恨”、“浑蠢浑”、“弗出浑”、“弗出”、“训春”等,最后音译汉化为“珲春”。从“浑淖浑”到“珲春”,变化很大,但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满语音译时所用的汉字不同而造成的差异,珲春是其最后较稳定的译音。《明史》又载,珲春为满语“边地、边陲、边陬(角落)、近边”之意。也有人说,珲春是满语“尾巴”的意思,表达河流的概念,可译为江岔、河岔子,或意为“末端”、“边陲”。还有人说,珲春是以水得名,满语意为“边远之城”。综合起来,珲春是满语大概无疑,可做3种意思理解:一、可当尾巴和末梢之意来讲;二、作为河流的概念可当作岔子、江岔、河岔来讲;三、由于珲春东部、东南部濒临大海,颇有天涯海角之感,故又可当作边陲来讲。虽然多数人同意珲春是满语,但其中有人认为是针对自然地理形态而言;有人却认为是由古代土著部落名演化而来的。珲春群峦拱卫,濒临江海,是渚水流入江海的地方,正所谓“九河下梢”之地。这些情况适于满语的译解,且因其最早见于《金史》。据《珲春乡土志》(1935年)河流部分记载:红溪河又名珲春河、红旗河(旧作浑蠢、一作乌春),源于珲春东北通肯山。因红旗河当时亦称珲春为红旗街,因而推测,金代以前,当地先民因地理形貌而取河名,始有珲春河;此后因河名而派生珲春政区名珲春协领;最后因珲春政区名而派生城区名(聚落名)。珲春系满语译音,有“汉汊”、“河汉”之意,后引申为“边地”、“边陲”之意。1914年撤珲春厅建县。1945年10月,筹建珲春县民主政府,划归吉合区行政委员会延边地区管辖。1945年11月,成立珲春县民主政府。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隶属于吉林省政府延边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6年1月,珲春县隶属于吉辽省吉东分省。1947年2月,珲春县隶属于延边专区(9月延边专区改名为吉东专区,1948年3月吉东专区改称延边专区)。1949年5月30日,珲春县政府更名为珲春县人民政府。1952年9月3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成立,珲春县隶属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区。1955年12月,根据宪法规定。延边朝鲜族自治区改为自治州,珲春县隶属于自治州至今。同年,珲春县人民政府更名为珲春县人民委员会。1968年,撤销珲春县人民委员会,成立珲春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销珲春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珲春县人民政府。1988年6月1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吉政函(1988)110号]文件通知:民政部1988年5月25日[民(88)行批4号]文件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珲春县,设立珲春市(县级市)。以原珲春县行政区域为珲春市的行政区域。新设立的珲春市,仍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管辖。1991年开始正式对外开放。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放城市。
区划沿革:1945年11月11月21日,全县划为1个市、8个区。1947年12月26日,汪清春芳区划归珲春县。全县辖10个区。1948年,珲春县城区更名为城关区。1950年12月6日,将10个区改用序数排列命名。1956年4月14日,全县辖1个镇:珲春镇,1个区:春化区、21个乡:杨泡、马川子、炮台、二道泡、九沙坪、板石、春景、沙坨子、三家子、英安、密江、凉水、英豪、白兴、哈达门、三道沟、马滴达、五道沟、西土门子、中土门子、草坪86个村。1958年1月,调整为1个镇、14个乡。9月,全县改划为10个人民公社,87个大队。1960年8月27日,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将珲春县的三岔河、小山、桦树枝子划归黑龙江省东宁县管辖。1961年,又平划英安、杨泡、镇郊3个公社,共为13个公社。1964年11月26日,改珲春镇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珲春镇人民委员会。全县划为1个镇、12个公社。1980年初,珲春县辖12个公社、1个镇:128个生产大队,641个生产小队。1983年,调整为1个镇、12个乡。1984年,调整为4个镇、8个乡。1988年8月26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的珲春镇,设立春城乡及靖和、新安、河南、光明四个街道办事处。撤销英安镇,设立英安乡。1992年11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敬信、板石乡,设立敬信、板石镇。1995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3个镇、8个乡;83个居民委员会、126个村民委员会。1999年12月1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春城乡、英安乡,设立英安镇,将原春城乡和英安乡管辖的行政区域划归英安镇管辖;撤销马滴达乡,将原马滴达乡管辖的塔子沟、马滴达等6个村划归哈达门乡管辖,四道沟等6个村划归春化镇管辖;将原板石镇管辖的支边、太阳2个村划归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2000年,珲春市辖5个街道、3个镇、8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市总人口211091人,其中:靖和街道43852人、新安街道33168人、河南街道25851人、光明街道13055人、近海街道9012人、春化镇11384人、敬信镇5673人、板石镇7767人、英安乡10082人、马川子乡5101人、杨泡乡3955人、三家子乡8727人、密江乡2386人、哈达门乡7372人、马滴达乡5865人、春城乡17841。2001年9月21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珲春市光明街道办事处,将其划归英安镇管辖。2002年12月,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2003年,珲春市辖4个街道办事处、4个镇、3个乡、2个民族乡:新安街道、靖和街道、河南街道、近海街道、春化镇、敬信镇、板石镇、英安镇、哈达门乡、三家子满族乡、杨泡满族乡、密江乡、马川子乡,共有120个行政村。全市面积5145平方千米,总户数66604户,总人口215430人,其中农业人口72092人,占总人口的33.5%。朝鲜族人口88029人,占总人口的40.9%。
人口民族:珲春市幅员面积5,385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125.85平方公里,市内面积11.7平方千米,现有常驻人口32万人,汉族占47.6%,朝鲜族占42.8%,满族占9.3%,其它民族占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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