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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汾城区街道地图 ===
=== 襄汾县资讯概况 ===
重大新闻:简介: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鉴于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同志、副省长张建民同志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同志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同志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正在对事故作进一步深入调查,彻底查清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发生事故的尾矿库隶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塔儿山铁矿,位于襄汾县陶寺乡。该尾矿库总库容约30万立方米,坝高约50米。2008年9月8日8时许,该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尾砂流失量约20万立方米,沿途带出大量泥沙,流经长度达2公里,最大扇面宽度约300米,过泥面积30.2公顷。截至2008年9月14日18时,已经确认254人死亡,34人受伤。经初步调查,导致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建库,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全力组织搜救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善后工作,迅速查清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山西“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要立即开展一次以尾矿库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责任人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失踪人数:襄汾溃坝事故抢险指挥部负责同志介绍:在溃坝事故2008年9月8日开始搜救的同时,抢险指挥部分两条线对死亡和失踪的人员进行了反复核查。一条是县委县政府组织基层干部到乡村排查,一条是公安干警按照户籍管理、暂住人口登记,包括失踪人员家属登门通报,仔细排查了陶寺、大邓、邓庄3个乡镇、新塔矿生活办公区、菜市场等重点区域。到2008年9月17日已对70个行政村、24134户、90339名常住人口、2869暂住人口、近2000名流动人口、130家企业,逐村逐户逐单位进行了认真摸排登记。发现失踪人员的线索后,由死亡和失踪人员的亲属、两名证人、两名调查民警、两名基层干部共同签字确认。截至9月16日20时,共摸排死亡或失踪人员270人,其中男135人、女135人。到2008年9月17日,260具尸体已确认身份213人。据介绍,事故发生后几天是申报失踪的高峰期,2008年9月15日有六人申报,2008年9月16日一人申报,2008年9月17日已无人申报。到2008年9月17日8时,还有57名失踪人员家属等待认领和寻找尸体。
旅游资源:丁村遗址:位于襄汾县城4公里的丁村附近汾河河畔,距临汾市35公里,北起史村,南至柴庄,长约十一公里,以发掘出我国历史上旧石器时代的化石而闻名中外。丁村遗址,是一片片断崖沟壑中的砂砾地,就在这里,发掘出了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址,开始,是在1953年的挖沙工程中发现的。1954年秋天,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山西的专业考古人员组成发掘队在丁村长约11公里、宽约5公里的范围内,进行了考古发掘。从黄土下的古代河流沙砾层中,发现了3枚丁村人十二三岁儿童的牙齿化石,两千多件丁村人打造的石器以及同丁村人同时生存的28种哺乳动物,5种鱼类,和30种软体动物化石。1976年又在同一地点的沙砾层中发现了1块小孩的头骨化石。因其发现于丁村,故名“丁村人”。丁村人形态介于现代人和猿人之间,其门齿具铲形特征,与现代蒙古人相近。
丁村民俗博物馆:位于晋南襄汾县著名的“丁村人”和“丁村文化遗址”所在地丁村,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丁村至今比较完整地保存着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至清咸丰年间所建的各式院落20余处,33座明清时代的民房庭院,反映出明、清时代北方农村的村庄格局,分北、中、南三个建筑群。多数院落坐北朝南,明代的院门多在东南角。院落大都建有正堂、过厅、门楼、厢房,均为砖石木质结构。建筑构件上有人物、花卉、飞禽、走兽、古典戏曲、历史故事等木雕、砖石雕图案,是我国明、清民居建筑中的佳作。博物馆利用其中部分庭院陈列着近万件文物,并把晋南一带清末民初的部分民俗事象绘制成画或制成模型予以展示。馆的第一院有10个展室,展出了晋南民间历代相承的岁时习俗。馆的四合院里,主要陈列清末民初以来民间迎婚嫁娶的礼仪风习以及“十二属象相克相合图”、晋南一带的其他礼仪习俗、祝贺、侍奉父母等。在清代乾隆三十六年所建的前后两进的院里,陈列着晋南城乡广为流传的刺绣、剪纸、木板画等民间工艺品以及歌舞、小戏、皮影戏、木偶戏的实物和资料。此外,还有民间书画、民间镜子、民用瓷器和生产用具等展览室。
丁村民居:在山西襄汾县城南4公里丁村。村内遗存明、清两代民居院落二十多座,较早者为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至四十年,较晚者为清康熙咸丰间,基本上是明清时期村子的布局。分北中南三个建筑组群,院落多为坐北朝南的四合院格局。院门位置明代多在东南角,清代则活泼多变。建筑形式有厢房、正堂、过厅、门楼之分,位置不同,造型亦异。各建筑构件上有人物、花卉、飞禽走兽、古典戏曲,造型优美,刻工流畅精致,是我国明、清民居中雕刻艺术的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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