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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河城区街道地图 ===
=== 五河县资讯概况 ===
社会事业: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活逐步改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728元,分别增长8.3%和32.6%。全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1万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完成交接,参保人数19024人,失业保险年末参保人数2.1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万人。全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920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52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332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4万元。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1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为4.4%,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010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民政工作继续保持全市领先地位,2004年,民政工作再获全市总分第一,连续第十次获此殊荣,再次荣获“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称号,两次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头铺镇屈台村被国家民政部、司法部授予“民主法治示范村”。积极开展国家科技工作试点县和省“一把手科技工程”试点县创建工作,县科技信息网站建成开通运行,长淮农业科技示范园被批准为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特禽驯化繁殖场、远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授予省民营科技企业称号。“两基”巩固提高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核验收,以撤销乡镇教办、建立乡镇中心校、建立县教育财务管理中心、建立县教育人才管理中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为全省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探索出了成功之路。共投入危房改造资金7667万元,实施危改项目258个,新建校舍13.6万平方米,改造危房面积19.2万平方米。高考本科达线1012人,达线率37.4%。巩固完善了“村村通广播”和县乡有线电视微波联网工程,完成3000W彩色电视发射设备项目,实施了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工程。“一控双达标”成果进一步巩固,沱湖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实施。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参加全省第六届花鼓灯艺术节,临北狮子舞、五河民歌《再唱摘石榴》等一批节目获得演出一等奖。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荣获安徽省首届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先进单位称号。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加快。深入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获全国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历史沿革:夏、商属徐州地。周属青州。春秋为鲁国地。战国为鲁、宋、吴三国之境,后属楚国。秦为蕲、徐县地、属泗水郡。西汉置虹县,为虹县地(境内有虹县遗址),属沛郡。东汉为夏丘县,属下邳国。三国时属魏。东晋在故虹县地置贡城戌。南朝属宋、齐、梁等国。东魏复名虹县,又名降城。北周时废。隋为夏丘县,属下邳郡。唐初为夏丘属泗州;武德四年(621年)分置虹县于古虹城为虹县;六年废夏丘县;贞观八年(634年)移虹治于夏丘故城,改属泗州。元和四年(809年)改属宿州。北宋为虹县属淮南东路宿州。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置五河县因境内淮河、浍河、沱河、崇河、潼河交汇于五河口,故名,治五河口镇,属淮南东路淮安军。元初属淮安路之临濠府,至元十七年改属淮南路泗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筑土城,洪武四年二月属临濠府;六年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改属凤阳府。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凤阳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泗州为直隶州,五河改属泗州。1912年直属安徽省,1914年隶属于淮泗道;1927年废道仍属安徽省,1932年属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0年改第六区为第四区,五河属之。1941年属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苏皖边区泗五灵凤县。1949年1月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属皖北行署江淮第二行政公署;4月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1952年4月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复属宿县专区,1983年7月1日改属蚌埠市。1999年,五河县辖7个镇、13个乡:城关镇、新集镇、小溪镇、小圩镇、沫河口镇、双忠庙镇、东刘集镇、朱顶乡、头铺乡、安淮乡、大新乡、皇庙乡、园集乡、张集乡、申集乡、武桥乡、长淮乡、沱湖乡、曹顾张乡、临北回族乡。2000年7月14日,蚌埠市人民政府批准(蚌政办[2000]30号文件):撤销武桥乡,设立武桥镇,镇人民政府驻武桥(皖民地字[2000]76号);撤销头铺乡,设立头铺镇,镇人民政府驻头铺(皖民地字[2000]77号);撤销大新乡,设立大新镇,镇人民政府驻大新(皖民地字[2000]78号)。三镇与原各对应乡行政区域不变。2000年,五河县辖10个镇、10个乡。2001年,五河县乡镇区划调整。2004年底,五河县辖13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城关镇、新集镇、沫河口镇、小溪镇、双忠庙镇、小圩镇、东刘集镇、头铺镇、大新镇、武桥镇、朱顶镇、浍南镇、申集镇、沱湖乡、临北回族乡。
人文历史:夏、商属徐州地。周属青州。春秋为鲁国地。战国为鲁、宋、吴三国之境,后属楚国。秦为蕲、徐县地、属泗水郡。西汉置虹县,为虹县地(境内有虹县遗址),属沛郡。东汉为夏丘县,属下邳国。三国时属魏。东晋在故虹县地置贡城戌。南朝属宋、齐、梁等国。东魏复名虹县,又名降城。北周时废。隋为夏丘县,属下邳郡。唐初为夏丘属泗州;武德四年(621年)分置虹县于古虹城为虹县;六年废夏丘县;贞观八年(634年)移虹治于夏丘故城,改属泗州。元和四年(809年)改属宿州。北宋为虹县属淮南东路宿州。南宋咸淳七年(1271年)置五河县因境内淮河、浍河、沱河、崇河、潼河交汇于五河口,故名,治五河口镇,属淮南东路淮安军。元初属淮安路之临濠府,至元十七年改属淮南路泗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筑土城,洪武四年二月属临濠府;六年改属中立府;七年八月改属凤阳府。清康熙六年(1667年)属安徽省凤阳府;雍正二年(1724年)升泗州为直隶州,五河改属泗州。1912年直属安徽省,1914年隶属于淮泗道;1927年废道仍属安徽省,1932年属安徽省第六行政督察区;1940年改第六区为第四区,五河属之。1941年属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苏皖边区泗五灵凤县。1949年1月30日改泗五灵凤县为五河县,属皖北行署江淮第二行政公署;4月属皖北行署宿县专区;1952年4月属安徽省宿县专区,1956年1月改属蚌埠专区;1961年4月复属宿县专区,1983年7月1日改属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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